郑板桥(1693-1765),原名郑燮,字克柔,号理庵,又号板桥,人称板桥先生,江苏兴化人,祖籍苏州。康熙秀才,雍正十年举人,乾隆元年(1736年)进士。官山东范县、潍县县令,有政声,后客居扬州,以卖画为生。为“扬州八怪”之一,其诗、书、画世称“三绝”,擅画兰竹, 次则兰、石,但也画松画菊,是清代比较有代表性的文人画家。
郑板桥善画竹、兰、石、松、菊等,而以体貌疏朗、风格劲键的兰竹为著称,尤精墨竹。主张不泥古法,师法自然,“极工而后能写意”,提出“眼中之竹”、“胸中之竹”、“手中之竹”三阶段论,把深思熟虑的构思与熟练的笔墨技巧结合起来。画竹“以草书之中竖长撇法运之”,收到了“多不乱,少不疏,脱尽时习,秀劲绝伦”的艺术效果,所画之竹气韵生动,形神兼备,特别强调要表现“真性情”、“真意气”。他笔下的竹挺劲弧直,具有一种弧傲、刚正、“倔强不驯之气”,被世人视为他自己的人格写照。画石则骨法用笔,先勾出石的外貌轮廓,再作少许横皴便成,配以兰竹,极为协调统一。其作品无一雷同,莫不赋予它们性格和生命。在艺术手法上,郑板桥主张“意在笔先”,用墨干淡并兼,笔法疲劲挺拔,布局疏密相间,以少胜多,具有“清癯雅脱”的意趣。他还重视诗、书、画三者的结合,用诗文点题,将书法题识穿插于画面形象之中,形成不可分割的统一体。